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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统战部服务承诺制度
2022-07-11 17:38  

为更好地接受监督,规范服务行为,提高工作效率,结合党委统战部实际,特制定服务承诺制度。

一、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党委统战部根据工作职能要求,对服务内容、办事程序、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师生作出公开承诺,接受师生的监督,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。

二、本制度适用于党委统战部全体工作人员。

三、承诺内容

(一)承诺首问服务。严格按照“首问负责制度”的规定和要求执行。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办事人申办事项并有满意结果。

(二)承诺高效服务。对于办事人申办事项属职能部门职责范围,且符合相关规定,资料、手续齐全的,做到当场办理;暂不能办的,要给办事人明确的答复;对重大的、紧急的事项做到急事急办、特事特办。

(三)承诺一次性告知服务。对办事人手续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,经办人应当场、一次性告知办事人需要补办的全部内容。

(四)承诺限时服务。按照“限时办结制度”规定和要求执行。各类事项自受理之日起,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通知办事人。

(五)承诺规范服务。公开工作职责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办事流程要科学、明晰并对办事人公开,为办事人依法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。

(六)承诺文明服务。工作中做到举止端庄,谈吐文明,待人礼貌,服务热情周到。

(七)承诺廉洁服务。做到依法行政,廉洁奉公,以服务师生为本,坚决杜绝滥用职权等谋取私利的现象发生。

四、违诺处理。凡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者,按相关规定给予提醒或批评教育。监督投诉电话:60585686。

五、本制度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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